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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订金有何不同?

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干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 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 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 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公摊的基本原则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是:
1. 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
2. 为整栋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栋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3. 公用建筑面积按面积比例分摊,公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公摊的组成部分: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二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者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也就是说,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减去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用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X套内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整个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哪几部分组成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面积;部分组成。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权属证书有哪几种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什么是小区规划建筑用地、建筑容积率、得房率

小区规划建筑用地:由住宅建筑用地、公共建筑用地、道路交通用地、公共绿地组成(在小区范围内的市区级公建、工厂或单位用地,不宜修建用地等,属于其它用地,不参加小区用地平衡)。

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外。

得房率:所谓得房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套(单元)建筑面积之比。